平權會爭取平反
1979 年,全國各地的華裔加拿大人聯合起來,抗議 CTV 電視台 W5 節目「校園大平賣」作出不負責任的報導。結果,CTV 為該集節目帶有種族歧視的暗示及報導失實公開道歉。來自全國不同城市的反對 W5 人士在多倫多聚集並召開會議。與會者成立全加華人協進會(平權會),目的是促進所有華裔加拿大人享有平等的權利。
1987 年,平權會的重點工作是推動政府為人頭稅道歉及平反,為接著一年的聯邦大選作出準備。4,000 多位人頭稅苦主、他們的配偶及後人委託平權會代表他們,向聯邦政府尋求道歉及經濟上的平反。平權會的重要部署是與全國日裔加人協會合作,該會於 1988 年就二次大戰期間日裔加拿大人遭到拘禁,與加拿大政府談判並達成協議。内容包括政府承認對日裔加拿大人不公義的行爲、向每個幸存者賠償 $21,000、向日裔加拿大人社區賠償 $1,200 萬,以及撥款 $2,400 萬成立加拿大種族關係基金。
然而,政府與華裔加拿大人的協議卻一直難以達成。平權會努力讓各級政府的政客認識人頭稅的問題,召開了多個社區會議,收集其他團體及傑出加拿大人的支持,增加傳媒對此事的關注,進行研究,以及與不同的多元文化部長就此事會談等等。在這期間,尚存的人頭稅苦主及他們的配偶因年老而相繼離世。
1990 年代最初幾年,平反運動的焦點轉移到卑詩省人頭稅苦主、配偶及後人聯盟。這個草根團體徵集了 1,500 多位新的人頭稅索償者,支持平權會及其平反工作。維權團體召開了多個大型社區會議,繼續向政府施壓及引起公衆注意平反運動。
在 1993 年聯邦大選之前,前總理梅龍尼曾經嘗試解決幾個族裔文化社區的平反索償,提出向索償者個別送贈獎章、一個博物館邊廂及其他集體措施,卻被華裔、意大利裔及烏克蘭裔加拿大人的全國團體斷然拒絕。
1994 年 12 月,當時的多元文化部長法因斯通在國會宣佈:政府不會為人頭稅以及歷史上針對其他社區的不公義作出平反。雖然受到挫折,平反運動的支持者繼續把握所有機會提出這個課題,包括去信聯合國人權委員會。十年過去了,華人社區的訴求依然沒有任何重大的進展。
平反運動閙上最高法院
由於政治過程停滯不前,平權會及其盟友,包括法律援助中心(服務華人及東南亞社區)轉而向加拿大法庭尋求公義。1999 年,原訴人麥長灼、李娟英(譯音)及她的兒子李華耀提出集體訴訟,部份理據是《加拿大權利及自由憲章》第 15 節保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2001 年,安省最高法院公佈裁決,孔明法官認爲「缺乏合理訴訟原因」而駁回此案。法官的理由是設立人頭稅及排華法例的《華人移民法》(1923)及其修訂條文已於 1947 年廢除。Cumming 法官裁定《憲章》不能作追溯用途。安省上訴庭在 2002 年 9 月 13 日維持Cumming法官的裁決。
加拿大的法庭最後一次不能為華裔加拿大人承受人頭稅及《排華法》伸張正義,是在 2002 年 11 月 18日。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絕接受麥長灼控告加拿大政府的上訴許可申請。
一如既往,最高法院沒有解釋爲何駁回「麥長灼告加拿大」(2002)的案件,也沒有給案中主要原告麥先生留下任何信息。麥先生在法庭駁回案件數星期前離世,永遠也看不到正義得到伸張。